克旗经棚镇开展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2-02-21 点击次数:


2010年,旗林业局确定经棚镇永胜村为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村,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,经棚镇周密部署,认真安排了该项工作。在镇里的组织领导下,永胜村召开党总支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职责、分解任务,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层层落实到位。自3月份开始,在旗林业局的指导下,镇林工站和永胜村委会组成工作队,深入到永胜村19个小组开展入户调查,全面摸清了117863亩林地的承包及流转情况。在此基础上,采用GPS打点进行外业堪界确权,并进行微机数据录入,核实无误后将在全村进行公示,经群众确认无异议后,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,颁发林权证书。试点工作在七月中旬全部完成后,经棚镇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,制定改革方案,在全镇逐步探索建立"产权归属清晰、经营主体到位、责权划分明确、利益保障严格、流转顺畅规范、监管服务有效"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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